為進一步改善和優化本市建筑許可營商環境,根據《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上海辦理建筑許可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新一輪改革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滬府辦〔2020〕5 號)精神,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市水務局印發《關于本市社會投資低風險產業類項目實施施工過程聯合監督檢查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
問:職責如何分工?
答:各區、特定地區管委會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審查中心(以下簡稱“審批審查中心”)負責統籌協調、牽頭組織建設管理、規劃自然資源管理、供排水服務單位實施本轄區內社會投資低風險產業類項目施工過程的聯合監督檢查。 在聯合監督檢查中,建設管理部門按照規定職責負責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監督檢查;規劃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工程項目的規劃實施檢查;供排水服務單位負責工程項目供排水現場踏勘審核以及其它供排水技術服務工作。
問:實施范圍如何劃分?
答:本《通知》所指的社會投資低風險產業類項目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標準廠房、普通倉庫以及按照“產業基地-產業社區-零星工業地塊”三級體系深化產業空間布局的社會投資產業項目,且需滿足總建筑面積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單一,技術要求簡單的備案制項目,涉及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安全保護項目、涉及生態環境影響大的項目、涉及風貌保護和軌道交通保護等特定區域的項目除外。 問:工作要點有哪些?
答:(一)針對社會投資低風險產業類項目特點,為減少檢查次數,保證工程質量,除遇工程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等緊急情況外,在工程結構封頂后、裝飾裝修施工前實施一次固定的聯合監督檢查。聯合監督檢查包括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規劃自然資源過程檢查和供排水現場踏勘審核以及其它供排水技術服務工作。取消單獨的供排水現場踏勘審核環節,納入聯合監督檢查。 (二)建設單位應在申請施工許可證時,在線填寫該項目的結構封頂計劃日期;如有變化,建設單位應及時在線自行調整,如未及時調整由建設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三)審批審查中心應在項目一次性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時,在線出具《上海市社會投資低風險產業類項目聯合監督檢查告知書》,將檢查事項和要求告知建設單位。 (四)審批審查中心應根據建設單位告知的工程結構封頂時間,確定聯合監督檢查的時間并以電話或者短信方式通知建設單位;同時,至少提前5天通知相應的建設管理部門、規劃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和供排水服務單位人員參加。接到通知后檢查未參加聯合檢查的,視為該部門過程檢查未發現問題。
(五)審批審查中心應做好聯合監督檢查的牽頭組織工作;建設管理部門、規劃自然資源管理部門、供排水服務單位人員應當嚴格按照《上海市低風險產業類項目聯合監督檢查告知書》和各自部門相關檢查要求開展監督檢查和供排水現場踏勘。
(六)建設管理部門、規劃自然資源管理部門、供排水服務單位應在檢查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以反饋單(戳閱讀原文,查看附件1)的形式將檢查結果反饋至審批審查中心。審批審查中心負責匯總各部門檢查結果,形成《上海市社會投資低風險產業類項目施工過程聯合監督檢查情況匯總表》(戳閱讀原文,查看附件2)并于收到各部門檢查結果的第二天向建設單位反饋。聯合監督檢查信息由審批審查中心及時錄入上海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
(七)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行為、施工現場安全狀況及實體質量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由建設管理部門負責后續處置;對在檢查中發現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等問題,由規劃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后續處置。涉及整改的,由相關管理部門出具整改意見書,建設單位整改完成后,由相關管理部門按照規定組織復查。
問:管理要求有哪些?
答:(一)審批審查中心應明確聯合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和考核要求;建設管理、規劃自然資源管理和供排水服務單位應當明確專人參與聯合監督檢查工作。
(二)建設單位領取施工許可證后,審批審查中心應明確該項目聯合監督檢查工作的聯系人,負責與建設單位以及各專業檢查部門協調溝通事宜。
(三)建設管理部門、規劃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和供排水服務單位應積極配合審批審查中心組織的聯合監督檢查工作,加強溝通、共享現場檢查資料和信息;除非必要,在項目施工過程中不再開展除聯合監督檢查外的任何形式的檢查執法活動。
轉載: 上海市建設工程咨詢網